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鹿楼法庭结合审判工作实际 落实“人民陪审团”制度

  发布时间:2010-08-26 08:19:17



    8月19日上午,在山城法院鹿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7名普通市民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全程参与了案件的庭审。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庭庭审后,人民陪审团对案件进行了现场评议,形成陪审团裁决意见供合议庭参考。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拉近了案件当事人与法庭的心理距离,减少了对抗因素,最大限度保证当事人服判息诉,达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山城法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也同时组织本院资深审判员对本次庭审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分。

责任编辑:魏方方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