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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三项措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8-25 15:56:04


    “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鹤山区法院坚持立足审判,注重延伸,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己任,充分发挥了少年审判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畅通维权渠道,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妇联干部等女性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该院在选任女性人民陪审员时特别注重聘任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领导技能等方面的都较强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并不断提升女性陪审员在人民陪审员中所占比重。她们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中,充分发挥其独有的特点和性别优势,为案件能够得到顺利圆满解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做好两个延伸。首先向前延伸,做到“庭前三见面”。在庭前准备中与被告人见面,了解其基本情况,与被告人的家长见面,了解其家庭情况,与被告人的老师、同学和邻居见面,了解其在学校及社会上的表现情况,了解其这次犯罪的动机及自己的看法,了解家长的教育与孩子犯罪的关系,通过做这些工作,找准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其次是向后延伸,开展帮教活动,实行“庭后三落实”制度,即定期回访考察和落实失足少年的改造情况;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司法建议;对复工复学需要帮助的失足少年及时落实和提供帮助,做到了不失控、不脱节、不漏人。具体做法包括(一)建立帮教档案。为做好对缓刑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对缓刑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填写好《缓刑人员登记表》,写明考验要求,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定期到监督部门报到,服从管理和监督。(二)深入监所,帮助未成年罪犯接受改造。定期到少管所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回访帮教,给他们送去生活用品和学习书籍,并与他们进行座谈,把家人、老师和同学们的嘱托传达给他们,使帮教内容充实感人,切实发挥教育感化作用。通过回访,法官与少年犯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使一大批少年犯弃恶从善,告别过去,重新面对未来。(三)实行全程跟踪帮教。每一名少审法官都选择了一所学校、一个村队、一条街道、一个家庭,做好未成年回归人员、缓刑人员、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近年来,累计帮教60余人,回访上百人次。回访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再犯罪,近几年,通过回访帮教,实现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再犯罪率为零的目标。

    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经常深入中小学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安全隐患多、学习成绩滑坡、厌学辍学、道德意志薄弱、心理问题突出、表达能力发展滞后等方面一些问题,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对“留守儿童”进行了教育和引导,告诫他们应该如何应对生活和学习当中遇到的问题,经常作心理调整,帮助他们树立面对现实的信心和勇气,以更积极、更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

责任编辑:魏方方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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