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个别案件久拖不决、审限过长、随意中止案件审理的情况,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案件效率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案件处理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专门的清理诉讼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由立案庭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活动,并统计汇总、跟踪监督。各业务部门按照活动目标和要求,对本部门的诉讼积案彻底排查,逐案具体落实到人。为保证清理效果,院审判委员会每周定期听取诉讼积案清理工作进展汇报,及时分析研究,督促解决问题。
二是因案施策,措施到位。山城区法院对截至2010年7月30日之前所有超过正常审理期限的未结案件,统一进行登记,做到一案一表,并逐案研究清理方案,制定结案计划。要求尚未开庭的,排期开庭;已经开庭的,限期结案;逾期仍未结案的,由审理庭逐案写出说明,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截至目前,全院已排查出67件诉讼积案。
三是强调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确保案件的质量。山城区法院要求:需清理的诉讼案件由合议庭认真评议,庭长、主管院长对审理质量层层把关;对清理活动中报结的诉讼案件,由院案件评查办公室组织人员,逐案审查,防止为了突击结案,影响案件的质量。
四是以清理诉讼积案为突破口,规范审判纪律,完善案件质效管理制度。此次活动中,山城区法院重新修订了以审判流程和审判操作细则为核心的审判质效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力求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确保案件的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