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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两年刑罚反送牌匾 法官量刑准确受人称赞

  发布时间:2010-08-11 15:46:02



被告家属向二审法官送牌匾

    今天,一案件被告人的家人带着感谢牌匾来到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对法官们做出的公正严谨的判决深表感谢。据悉,被告人朱某因盗窃财物价值11166.81元被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期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下发,河南省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由10000元变更为15000元,二审法官及时依据该规定对案件做出了准确的定罪量刑,做出了改判有期徒刑二年的二审判决。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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