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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四项安全措施确保刑事审判“零事故”

  发布时间:2010-07-30 10:12:45


   今年以来,浚县法院紧紧围绕安全审判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安保工作,将安全审判始终贯穿于刑事审判各个阶段,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审判安全。

    一是做到安全提审。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等文书提审被告人时,做到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法警予以配合;提审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时,做到有三名以上法警予以配合。切实做到“无警不提审”,杜绝法官单独提审被告人,防止被告人袭击法官或自杀(残)、脱逃。

    二是做到安全押解。在开庭审理、公开宣判押解被告人时,每名被告人要有两名以上正式在编法警负责押解;押解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时,有三名以上正式在编法警负责押解;押解每增加一个被告人,增加两名正式在编法警。切实做到“无警不押解”和“警少不押解”,防止被告人在押解途中脱逃。

    三是做到安全羁押。拨付专用资金,建立主要由钢筋、钢板、木板及海绵体四部分构成的被告人专用羁押室,并安装电视监控设备,配备公共卫生设施,设置刑事被告人专用通道,便于司法警察在看管中及时了解被告人情况,并防止被告人自杀(残)、串供、脱逃。

    四是做到安全值庭。配置安检门、警棍、盾牌、防刺背心、防刺手套等安全检测和防护用具,配警时严格遵守“一名犯人二名法警”的要求配备法警,做好安检、值庭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被告人袭警、自杀(残)、脱逃以及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危害庭审安全的现象发生,确保庭审安全。

    今年以来,该院审结刑事案件86件,法警大队参加提审、押解、值庭130余次,查处隐患1起,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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