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7月15日,省委政法委第六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浚县法院、鹤山区法院和市法院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的档案材料。市委政法委的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首先介绍了2010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及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开展情况,一是鹤壁两级法院党组对2010年的法官绩效考评工作高度重视,依照省、市政法委和省法院关于绩效考评工作的相关精神,多次召开会议对法官绩效考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法官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争先创优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良性开展。二是在考评指标的设定上能够贴近审判工作实际,创新考评工作方法。将工作人员分为审立执业务部门一线法官序列和非审执一线法官、其他工作人员两大序列,实现了“全员考评”的工作要求。克服了考评对象不全面、造成考评结果使用缺乏权威性的障碍。三是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加强日常管理,促进考评工作规范化。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明确了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及奖惩办法,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对工作信息的搜集与整理上,促进了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科学评价工作绩效奠定了基础。四是干警执法档案内容充实,并实现全员建档,准确记载了干警执法工作业绩,为奖惩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同时,吴华院长也就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在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时,对鹤壁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认为鹤壁两级法院均制定了科学的法官绩效考评细则,建立了详实的执法档案,法官绩效考评和执法档案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工作卓有成效,要注意总结经验,予以推广。省委政法委第六检查组组长、驻马店法学会秘书长车春一指出,鹤壁法院的法官绩效考评和执法档案建设工作做到了四个“非同一般”。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非同一般。市法院党组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大举措来抓,作为一项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提升公众满意度的重要工作来抓,非常重视。二是指标设定的科学性非同一般。通过划分审判岗位和非审判岗位进行考核,考出了层次,考出了比例,推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区法院也结合各自特点进行了考核规则的细化,推出了人性化、特色化的考核,对基层法院法官的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督导检查力度非同一般。市法院领导能够经常带队到县区法院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座谈了解法官绩效考评和执法档案建设开展的情况,通过督查发现各个县区法院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极大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四是考核结果的运用非同一般。市法院法官绩效考评成绩优异的干警在年终考评中获得的优秀等次,并且在年底表彰奖励中得到了优先推荐,基层法院14名绩效考核优秀的法官也得到了提拔和重用。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大大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对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推动了法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