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这句话用来形容父子之间团结精神。日前,山城区法院却依法判处父子团结打架的父子兵王某及其两个儿子有期徒刑二年、一年。
故事还要从2007年12月1日晚上说起,当晚,年近半百的被告人王某在参加完朋友的宴请后,与被害人李某在山城区朝霞街一歌厅内发生口角,并进行了互殴。王某感到自己年纪大,吃了亏,便回家叫上其两个儿子乘出租车赶到歌厅门口,对尚未离去的李某进行殴打。王某其均已成年的两个孩子在场壮胆,持刀将李某砍伤,儿子见其父与被害人厮打,便一起上前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被害人李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山城区法院审理认为:父子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共同承担刑事责任。鉴于三被告人通过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对其犯罪行为追悔莫及,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王某的两个儿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