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浚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浚县法院提请的65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并为他们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正式走上陪审岗位。
今年以来,浚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宣传发动、公开报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考察、确定人选、提请选任等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地从广大人民群众中选出威信高、热心人民审判事业,同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群众,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此次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乡镇、农村和教育、土地、卫生、质检、农业、社保、药监等县直机关;其中有工人、农民、干部、个体工商户等不同行业和岗位,具有年纪轻、文化程度高、社会经验丰富,体现了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等特点。
人民陪审员将根据审判实际,参与部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庭审中,他们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履行与审判员同等的义务,他们所代表的人民群众的意志将反映到他们所参与审理的每一个案件当中,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注入新的血液。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活动,不仅加强了审判力量,还为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审判公开,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