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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建立妇女陪审分团专审“家务事”

  发布时间:2010-06-18 09:03:04


    全省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后,淇县法院积极谋划,与陪审团活动结合起来,建立了妇女陪审分团,专门参审“婆媳案”、“赡养案”、“继承案”等家务案,积极发挥妇女陪审团成员耐心、细致、会管家务的特长,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5月份,淇县法院高村法庭受理了一起儿媳状告公婆的析产纠纷案。原告王某的丈夫在打工过程中因事故去世,厂矿共赔偿各项费用15万余元,被告在领取了赔偿金后,担心儿媳再嫁,没有分给原告一分钱,原告领着孩子生活非常困难,故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赔偿金。淇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原被告原是一家人,有很好的调解基础,为做好调解工作,办案人员邀请了7名妇女陪审团成员来帮助做调解工作。妇女陪审团的7名同志兵分两路,分头去做两方的思想工作,告诉儿媳,被告不懂法律,但是他们还是心疼自己的孙子的,都是为了孩子,他们的思想工作我们做,但是毕竟是长辈在调解时还要尊敬对方。在做被告方工作时,陪审团成员更多地帮他们回忆了共同生活时的美好故事,告诉他们原告没有工作领着孩子生活很困难,钱给了儿媳就是给了孙子,哪个婆婆不是从儿媳时过来的,哪有母亲不亲孩子的。一番贴心知已的话打动了双方的心,被告方同意拿出9万元给儿媳,一起家务纠纷圆满结案。

    妇女陪审团成员库建立后,不仅发挥了她们参审职能,更发挥了她们擅做调解工作,擅于处理家务事的特长,不仅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更受到了办案人员的欢迎。

责任编辑:魏方方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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