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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触电引争执 诉前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6-08 15:54:46


    6月2日,浚县法院提诉前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5月28日,浚县黎阳镇高村营村民徐广朝(男,29岁),在浚县宏基花园C区铺设有线电视线路时不慎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组织几十人到浚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信访(以下简称浚县文广局),要求赔偿30万元人民币,声称如赔偿不到位,将抬棺上访并在有关部门设置灵堂。施工队、郑州宏基伟业房产公司、浚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三方均认为自己责任不大,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受害人的善后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闻悉这一情况后,该院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建福立即指派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事故的调解工作,并要求一定要依法妥善调处好,避免出现矛盾激化或信访事件。干警们在认真了解案件情况,听取了受害人家属、施工队、郑州宏基伟业房产公司、浚县文广局四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经过认真细致地分析,迅速制订了详细的调解方案,确定了调解方法。干警们首先向施工队、郑州宏基伟业房产公司、浚县文广局三方的负责人耐心讲解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使三方认识到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消除三方抗拒赔偿的心理。随后,干警们又多次向受害人家属讲解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打消了高额赔偿的念头。

    经过干警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各方工作,6月2日,四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施工队、郑州宏基伟业房产公司、浚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三方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20万元。6月4日,受害人拿到了全部的赔偿款,案件圆满调解解决。

    今年以来,该院已诉前成功调解处置3起有信访苗头的民事案件,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魏方方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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