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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积怨深 深夜调解化干戈

——淇滨区人民法院调结一起婚约财产及子女抚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0-06-04 15:01:25


    近日,淇滨区人民法院大赉店法庭于凌晨2时30分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及子女抚养纠纷,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

    一、仓促典礼埋隐患,感情不和引纠纷

    2007年底,原告张某经介绍与被告李某相识,先后给付女方李某家彩礼21460元。一月后,两人按当地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典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小吵小闹不断。2008年底两人喜得一女,但并未缓和两人之间的矛盾,反而加深了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

    二、不和演变成仇恨,冲突不断进公堂

    2009年秋收时节,被告李某抱女回了娘家,张某多次去接李某母女未果,所乘电动三轮车及两轮摩托车反倒被李家扣留,张某遂与家人到李家抢女而归。双方矛盾加剧,张某向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返还彩礼和扣押的电动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要求抚养幼女并由被告李某支付抚养费34000元。

    三、各出“妙招”争胜诉,夜半调解见真情

    案件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每次来法院都携亲带眷以壮声势,首次开庭前两家人终于大打出手。张某祖母与李某父亲受轻微伤,均花去医药费上千元。两家人互不相让,均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多次协调未果。

    在法庭调查案情时,双方当事人对彩礼、嫁妆数额等案情做虚假陈述,张某祖母甚至找村会计出具了虚假的证明,给办案法官了解案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办案法官只得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调查情况,并向媒人、公安机关、村委会等了解案情。经过大量的调查,真相逐渐明晰,但双方都坚决要求幼女抚养权,轻易判决肯定会造成两个家庭更深层的矛盾,并诱发不稳定因素。经过合议庭研究,决定在调解上作出不懈努力。2010年5月28日下午,办案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因一方拖延,法庭先对被告李某家做工作。至深夜23时,原告张某家人到齐,法庭又单独对张某家人做工作。看双方都有了和解意向,遂主持双方面对面的调解。至凌晨2时30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就在公安机关立案的故意伤害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原告张某放弃所给付的全部彩礼款21460元;二、被告李某放弃陪送的所有嫁妆;三、非婚生女由原告张某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共计8000元;四、被告赔偿原告张某祖母因打架受到的各项损失500元;五、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张某电动三轮车及二轮摩托车;六、双方其他互无争执;七、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张某负担。为防止双方发生冲突,全庭11名干警共同坚守至此胜利一刻。

    翌日,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履行完毕、握手言和,公安机关到庭感谢,村委会也送来了感谢信。

责任编辑:魏方方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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