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早,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工作人员刚打开办公室房门,就见一名女子哭着走进法庭办公室说到“法官同志你上次帮了我的忙,这次你可得再为我作主啊,要不我真知怎么活了。”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到法院起诉离婚,经审判人员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原告隋某。
隋某称,其与前夫张某因夫妻感情不和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鹿楼法庭审判人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调解协议约定:隋某自愿将其婚生子、女及全部财产归前夫抚养和所有,自己净身出户,但其离婚的唯一条件,也是法定的权利,就是其享有随时探望子、女的权利,调解协议达成时,前夫张某对此并无异议,但是现在张某出尔反尔,不仅不让隋某探望孩子,在其到前夫家看望孩子时,被前夫及前婆婆强行扣留家中,在其反抗时,遭到前夫及前婆婆殴打,无奈,只好再次来到法庭寻求帮助。
听完隋某的陈述后,鹿楼法庭审判人员立即与张某取得了联系,让他到法庭后,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他该种行为的违法性及其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张某听完后坦言到:其实自己这样做,也知道不对,但目的是想挽回妻子,却不知弄巧成拙,事得其反了,但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其一定会好好表现,争取让妻子再重新接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