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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法律宣传进校园提高师生自身保护力

  发布时间:2010-05-31 07:53:49



法警为学生解答问题


学校为法警颁发聘书

    山城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以“认识到位,学习到位,工作到位”三到位标准,查找维权工作与执法工作的结合点,大力开展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

    为确保工作效果,该大队在这次专项活动中,深入到鹤壁市第四中学,开展以“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身保护”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工作,受到了该校广大师生的欢迎。在活动中,同学们提出了很多诸如:“我被人打了怎么办?”“别人打我,我还手把人打伤了犯不犯法?”等与学生人身安全息息相关的问题。该大队司法警察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法律角度对学生们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同学们都说:“以后再遇到这些事,我们就知道如何用法律去保护自己了”。同学们还提出了请司法警察上法制课的请求。

    在这次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中,该大队副大队长霍奎军同志被鹤壁市第四中学聘请为法制副校长。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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