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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多措并举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5-28 08:40:34


    自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山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五项措施”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一是将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纳入重点保护通道。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每一起案件实施全程跟踪,并发放廉政监督卡,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将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纳入立案绿色通道。除优先办理外,还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

    三是抽调审判业务骨干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为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精干审判力量。

    四是将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纳入审判速裁通道。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无法及时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安排庭审,并要求3个月内作出判决;    

    五是将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纳入执行优先通道。对于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汤河法庭对自审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尽一切可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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