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鹤山区法院凭借“四心”调解化解矛盾推进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0-05-23 16:58:07


    鹤山区法院通过多元化开展大调解,化解社会经济矛盾,在推进企业经济大发展中,充分发挥法院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是凭着亲企的热心,与各级组织联动及时调解。对发生在企业内部及社会上影响企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纠纷和矛盾,通过与各级组织联动,及时搞好大调解工作,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在庭前息事宁人,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是凭着为企的真心,与民调组织联动深入调解。在审理企业经济纠纷中,鹤山区法院把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作为审判工作中的第一要务。他们凭着为企业保驾护航的一片真心,通过与民调组织共同调解,千方百计的把企业的经济损失缩小到最低的限度,为企业解决一些“死账”、“呆账”,为推进企业的大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是凭着保企的诚心,与代理人联动扎实调解。在审理涉企案件中,鹤山区法院注重依法保护企业的利益,通过引导律师、代理人共同释法解疑,发挥他们在调解中的作用,使一些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都能依法调解结案。

    四是凭着扶企的信心,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动高效调解。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把依法扶持企业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对依法扶企充满信心,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法院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