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淇县人民法院首例人民陪审团参于审理案件在高村人民法庭开庭。这次庭审活动共邀请7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希利,主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吴秦海旁听案件审理。
这次陪审团参审的案件是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孙某请原告王某为其盖房子,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书面建筑工程合同书,约定合同总价款为28700元,分期分批付款.在盖房过程中,孙某称房子有裂缝,王某为其额外加了两道梁,孙某又以屋山一面墙没有粉刷为由,压王某7700元钱拒不支付。王某多次找孙某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孙某躲着不见面.案件起诉到淇县法院后,孙某对办案人员称如果判其支付工程款其不上诉将上访。在庭审现场孙某以逾期为由拒绝调解。庭审结束后,陪审团成员在团长的主持下召开了陪审团会议,对案件展开充分讨论,评议结果形成了统一的意见,陪审团意见将作为合议庭评议案件时的重要参考。
该院院长袁希利称, 陪审团成员参与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当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建议,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也更好的推进了法院审判工作,体现了司法为民。这次庭审为该院今后陪审团参审案件的审理积累了实践经验,今后将有更多的案件将采取这种透明方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