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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屯子法庭四项措施确保“十件实事”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0-04-14 08:08:13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严肃司法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全面推行阳光司法,浚县法院屯子法庭迅速行动,制定四项措施,确保“2010年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工作取得实效。

    一、制作“十件实事”监督评议卡。

    制作印有“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规定内容的监督评议卡,在送达受理及应诉文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在案件结束后由当事人填写对办案法官的意见,并由书记员定卷归档,以备监督查阅。

    二、加强宣传力度,完善监督设施,拓宽举报途径,加强外部监督。

    制作违反“十件实事”规定统计报表,建立“违禁记录”档案,定期上报院纪律监察部门,使每项查处有据可查。在办公区、审判区悬挂浚县人民法院“2010年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公示牌,并制作成便携卡发放给每个干警,在人民法庭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加本庭的干警作风纪律总结会议,通报受理查处情况,听取举报情况,采纳建议和意见,使贯彻落实“十件实事”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三、把落实“十件实事”工作与干警队伍建设相结合。

    把落实十件实事工作纳入干警的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由每位干警签订以“十件实事”为主要内容的《严格执行十件实事承诺书》。严格规范干警与案件当事人、律师、鉴定、评估、拍卖组织之间的关系,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如发现干警在审判等工作中出现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的,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不断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干警不断进取意识。

    屯子法庭从干警思想教育入手,强化防范意识,注重源头防范。要求全庭干警熟记“十件实事”的具体内容,定期组织全庭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司法廉洁教育读本》、《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资料,观看廉政警示纪实片,并对所学内容进行闭卷考试。同时,深入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和谐年、创新年、素质年”、“法院开放日”、“争当陈艳萍式好法官”活动,增强了干警们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实现阳光司法的目标。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屯子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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