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鹤壁中院召开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鹤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魏秋堂、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凤海、李志增出席会议,会议由王凤海副院长主持。
会议传达了鹤壁中院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如何开展好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在讲话中指出:推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是推进阳光司法、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是司法民主化、大众化、人民化的具体体现,是更好落实司法为民的一种形式。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使其充分发表建议,直接行使话语权,对案件审判效果将起到很好地宣传作用,能够很好地树立法院形象,对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弥补法律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助于案结事了。在安排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时,吴华院长强调三点:一、全市法院要高度认识人民陪审团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实抓好;二、要创新理念,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建设,各县区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力推进,要建立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中院在组织好工作开展的同时,要加强对县区法院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整体推进;三、全市法院在今后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党委、人大监督,行政审判要加强与检察、行政、新闻部门联系,加强工作沟通和宣传力度,保证工作全面开展。
会上,鹤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魏秋堂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各级政法委及两级法院如何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鹤壁中院各庭室负责人、各县区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行政审判庭庭长4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