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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四项措施确保“十件实事”办理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10-04-06 08:30:35


    鹤壁中院为更好落实2010年对外承诺十件实事的办理工作,日前采取四项措施,统一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件实事的内容和精神,及时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和措施。中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及院务会,要求全院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思想上高度重视,站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生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十件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十件实事办理的协调、督导及日常性工作。    

    三是制定关于《全市法院2010年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意见》,对十件事实逐项分解,坚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一步细化量化了工作标准。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市法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专门制作载有十件实事全文的展板,分别摆放在办公楼、立案信访大厅,制作标明“十件实事”和“十条禁令”全文的“提示牌”,摆放至干警办公桌上,让干警对十件实事入脑入心,积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使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及其它工作更加贴近民生、符合民意。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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