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小河法庭,不仅帮我把婚离明白了,还帮我把外面的旧账一并理顺了。这回我是真的能重新开始了!”近日,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如释重负地说出了这番话。
与以往不同,这位连连称谢的当事人,正是该案的原告,同时也是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这起看似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案,因为小河法庭创新推行的“审执融合”模式,实现了审判与执行案件“双调解”的最佳效果。
本案中,原告因涉纠纷成为另案被执行人,名下资产处于被查封或冻结状态,故“背着负重”请求离婚。他向小河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内心充满了矛盾与不安。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小河法庭庭长李标敏锐地意识到:如果孤立地审理离婚案件,不仅解决不了原告的根本问题,甚至可能激化矛盾。为寻找破局之法,采取法庭与执行局“同堂会诊”的方法,把“离婚案”和“执行案”放在一起解决效果可能更好。为此,小河法庭主动启动“审执融合”工作机制。李标庭长亲自带队,一方面由审判团队梳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另一方面主动邀请执行局干警介入调解,共同为当事人“算清总账”。
调解现场,审判法官从法理和感情角度,帮助双方理性面对婚姻结局,明确财产归属;执行干警则结合原告作为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告知其履行义务的必要性,同时积极协调关联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表达自身意愿。“法庭负责把账厘清,执行局负责把路‘铺平’。不能让当事人离了婚,却一辈子背着负重生活。”李标庭长这样解释“审执融合”的意义。
在多轮耐心细致地沟通下,各方终于达成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审判案件调解结案,执行案件同步和解。一个程序,解决了两个纠纷,避免了“一案结而另案生”的程序空转,最终达成了审判调解+执行和解同步完成的双解效果。
“我没想到,法庭不仅帮我要回了公道,还帮我去掉了‘被执行人’这个大包袱。现在我终于可以安心工作,重新开始生活了。”原告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被告也表示满意:“法院这样处理很公道,我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不用再担心因为财产问题纠缠不清了。”最终,这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各方当事人从“对立”走向了“共赢”。
该案的成功化解,正是小河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高效为民、审执融合”工作理念的缩影。李标庭长表示:“司法为民,不仅要看判得对不对,更要看矛盾解没解。下一步,小河法庭将继续深化审执融合机制,让审判为执行创造有利条件,让执行反哺审判的调解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