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商研判会在鹤壁中院召开,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化冰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民一庭全体人员,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各县区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区法院分管人民法庭的副院长、各人民法庭庭长以及中院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一庭一策”工作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司法前沿,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阵地。近年来,全市人民法庭立足本地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不断深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与成效,但同时要认识到,人民法庭工作任重而道远,要在人员配备、硬件改造、软件提升、审判质效上动脑筋、想办法,因地制宜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打造“群众有感、党委信赖、工作有为”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会议强调,人民法庭要立足职能定位,做到有思路、有重点、有落实、讲感情。一是在“一庭一策”上要有思路。要锚定基层社会治理前沿阵地的职能定位,主动对接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辖区社情民意、纠纷特点、文脉传承等因素谋全局、定方向。二是在工作开展上要有重点。人民法庭工作千头万绪、经纬万端,要善于统筹兼顾、抓主抓重。要紧扣基层矛盾多发点、群众关切关注点、辖区治理关键点,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农案件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的联调、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要紧盯审判质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法治宣传作用,用好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各项审判指标趋优向好。三是在工作推进上要有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既定工作任务、思路举措必须抓实抓细、落地见效。人民法庭工作并非一日之力,而须久久为功。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日常办案、巡回审判、基层治理、普法宣传等具体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岗位责任,将规划蓝图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四是在工作方法上要讲感情。人民法庭身处一线,直面群众、贴近百姓,工作开展上既要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更要厚植为民情怀。要坚持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用有温度的司法举措,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公正司法的民生脉搏。
围绕进一步做好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这一主题,会议明确提出“123+N”任务目标体系,为下一阶段的人民法庭工作指明方向。
会议号召,全市法院及各个人民法庭要深刻理解“123+N”任务目标体系的内在逻辑,在牢牢站稳“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这一立足点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各项具体举措,在“一庭一策”和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两个关键领域中夯实基、务实功、出实绩,最终实现“纠纷压降”“质效提升”“治理有效”的任务目标,不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走深、走实,绘就属于鹤壁的壮美“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