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邻里纠纷,竟然制造炸弹伤人,日前,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有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杨守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杨守峰家与被害人刘四牛家系邻里关系,杨守峰的母亲姜俊梅开的荒地紧邻刘四牛家的耕地。2005年春天,两家因荒地与耕地界限问题引发争执,经村组织调解不成,两家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姜俊梅曾到刘四牛家服农药并扬言要死在刘四牛家,刘四牛夫妇将姜俊梅拉到街里,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杨守峰因此觉得在村里无法抬头见人,伺机报复刘四牛家。2007年2月14日晚,杨守峰将自制的爆炸装置放在刘四牛家院门里侧。次日晨,刘四牛的妻子王顺珍发现该爆炸装置后拿到住室交给刘四牛,刘四牛触动了开关,引发爆炸,致在场的刘四牛之子刘壮志死亡,刘四牛双眼失明,左手腕关节以下缺失,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部分缺失。经鉴定,刘壮志系爆炸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刘四牛的损伤构成重伤并致一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守峰为泄私愤,自制爆炸装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致一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