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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化解行政纷争 实现政通人和事了

  发布时间:2026-04-16 10:39:32


    近日,淇滨区法院在审理原告姬某诉被告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给付工伤保险金行政诉讼案件期间,始终贯彻实质性化解争议理念,充分运用涉行政机关当事人案件“三提醒三告知”制度,将矛盾化解关口全面前移,通过庭前主动对接、精准协调、释法明理,快速促成行政纠纷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办案效果,用高效司法履职彰显了能动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原告姬某因工伤事故导致伤残,一直领取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因姬某所在的公司破产,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停发了原告姬某的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姬某与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事关自身切身权益,姬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依法为其恢复工伤待遇发放。

    工伤保险待遇直接关乎劳动者的生活保障,是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事项,案件受理后,淇滨区法院高度重视,秉持民生案件优先办、加快办的原则,由院长亲自承办。院长接手案件后,组织合议庭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仔细研读《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精准厘清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快速破解群众维权堵点,合议庭成员主动与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开展深度对接,一方面向行政机关详细释明工伤保险相关法定职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耐心倾听被告单位的工作实际,协助梳理业务办理流程,打通履职梗阻,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在合议庭的耐心沟通与法理释明下,被告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认可了原告姬某的合法诉求,当场明确表态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姬某办理手续,原告姬某主动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自愿撤回本次行政起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起民生行政案件的妥善化解,是淇滨区法院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工作,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办案的引领作用,不断优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摒弃“坐堂审案、被动裁判”的传统行政审判模式,以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的姿态,全力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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