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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三把关”妥处拖欠农民工案件

  发布时间:2010-03-26 07:59:17


    鹤山区法院在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过程中,加大调解力度,把好“三道关”,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把好“法律关”。为了提高调解案件的质量,该院民事审判人员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对相关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对相关产业的政策能够做到娴熟于心,在调解中,实现严格依法办案与灵活适用政策的有机结合。

    二是为促进社会稳定服务,把好“稳定关”。在办案中,审判人员不是为办案而办案,不仅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而且十分注重社会效果,做到通过办案解决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的稳定。

    三是为发展经济服务,把好“发展关”。在办案中,审判人员仔细研究案情、研究调解结案的最佳方案,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量采取积极性的措施促进企业的发展,防止办案措施与政策相背、与市场导向相背,努力达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双赢”的结果。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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