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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假钞”当“真钞” 害人终害己

  发布时间:2025-09-18 08:23:56



    9月16日下午,淇滨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鹤壁日报社20余人受邀到现场观摩庭审。

    被告人孙某某自2022年开始承租被害人李某某的房屋,李某某雇佣乔某某代为管理。自2024年11月开始,孙某某多次将未拆封的练功券谎称现金支付房租,并要求乔某某向其转款。经统计,案发前被害人乔某某向被告人孙某某转账14万余元,孙某某应付被害人李某某房租等费用5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孙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流畅,彰显了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更直观的展示了庭审程序,使公众认识诈骗手法与法律后果,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防骗意识和法治观念。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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