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考虑到我身体不便,把法庭开到了家里,让我不用奔波就能参与庭审……”被告人叶某坐在自家院子里,望着眼前临时搭建的“法庭”,眼中满是感激。
这暖心的一幕,发生在近日鹤山区法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叶某因涉嫌某刑事犯罪被提起公诉,且年事已高,又腰部扭伤,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院参加庭审。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深知,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是司法公正的基础,而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身体状况,灵活变通庭审方式,更是司法温度的体现。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法庭“搬”到叶某家中,开设巡回法庭,推动案件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对叶某身体的影响。
8月18日,承办法官、助理等人,带着国徽、法槌和庭审所需的全部材料,早早来到叶某家中布置现场,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挂上庄严的国徽,搭建出一个简易却规范的巡回法庭。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认真听取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辩解,保障了叶某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既保持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处处体现着司法的温情。承办法官还特意邀请村委会成员参与旁听,既让村干部直观了解案件审理过程,更以鲜活案例为教材,引导村委以此为契机向广大村民开展普法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融入日常生活,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把法庭开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这是我们司法工作者的责任。”承办法官表示,今后,鹤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灵活运用巡回审判等方式,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这起入户巡回庭审,不仅仅是一场庭审,更是一堂贴近民生充满温情的法治教育课,不但高效推进了案件审理,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