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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显成效 化解纠纷护民生 ——山城区法院成功先行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发布时间:2025-07-30 09:50:52


    7月18日,山城区法院运用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实现了解纷又解心、案结事也了。

    基本案情

   7月17日下午,鹤壁市某化工厂的负责人手持诉前保全申请书急匆匆来到山城区法院立案庭,急切要求将一名外地司机的货运车辆查封扣押。

    原来四日前,黑龙江籍货车司机在鹤壁市某化工厂区内过磅时压坏了化工厂的电子汽车衡。双方关于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被告及其车辆一旦离开鹤壁,化工厂的合法权益将无从保障。于是,化工厂想到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既要保权益,也要保民生

    收到立案材料后,立案庭工作人员深知诉前保全的48小时黄金时限,立即向分管副院长李志兴汇报。李志兴副院长了解案情后,认真地说:“如果简单采取保全措施,将车辆扣押在当地,无疑是斩断了这位司机的生计,诉前保全只治标不治本,先行调解化解了矛盾,才能标本兼治。此案事实清楚,具备调解基础,安排审判经验丰富的曹建业主任负责该案件的先行调解,力求从源头化解矛盾,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全的程序被按下暂停键,冰冷的保全转化为温情的调解。李志兴副院长决策的关键一“转”,生动诠释了“既要保权益,也要保民生”。

    定分止争,高效便民

    立案庭工作人员随即与原告做工作,建议其先进行先行调解,双方到法院来,由法院主持先行调解工作。原告对领导的这一决策表示理解,既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又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且不用预先交诉讼费及保全费,省时又省钱。然而当法院工作人员与被告电话联系时,被告因为是外地人,对法律又不懂,且不了解法院程序,内心疑虑重重,迟迟不愿来法院先行调解,怕自己孤身一人前来法院调解会吃亏,要求先找到律师再说调解的事。调解员曹建业、唐贞贞看出了被告的心思,并没有放弃做被告的工作,耐心释法明理,为被告设身处地剖析利弊,连续数次电话沟通后,最终被告同意前来调解。

    7月18日,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调解现场。原告手持12万元的电子汽车衡购买发票要求被告赔偿10万元。被告情绪激动,表示“该设备已经用了12年之久,严重老化,而且原告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对于地泵能承重多少不了解,不全是我的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曹建业、唐贞贞见状立即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原告释明设备折旧的实际状态,引导原告认识到索要金额的不合理;另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是直接责任人,应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的法律事实,让被告认识到系其原因造成了原告的财产损失。同时站在货车司机的角度分析,因该事件已经造成货车司机5天未拉货,辗转于交警支队、派出所、工厂园区,吃住开销及法律咨询费用支出也不少,让原告体谅到货车司机的不易。曹建业、唐贞贞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最终在原被告诉求之间找到了平衡点,双方达成赔偿3万元的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赔偿款转给原告,法院按照规定不予收取诉讼费用。当天下午,被告顺利将货车开走,重新投入运营,生计得以保障。该案件全程未超过24小时就得以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先行调解省时、省心、省力、省钱,是化解纠纷的优选途径。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持续做深做实先行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审前,为保障民生和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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