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发放公示
作者:鹤壁中院 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5-07-08 18:05:40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发放的案款情况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关于申请执行人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永鑫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河南省火炬高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杨桂芬、孙伟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拟将拍卖被执行人不动产案款中的67300元,通过竞买人鹤壁经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退还给中昕便民点租户。
公示期限: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
联系电话:0392-3380796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局
2025年7月8日
责任编辑:郜梦佳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