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法院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提高诉讼效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劳动社会保障局、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以《劳动合同法》为支点,以用人单位承诺给付额为基点,以双方的互谅互让为突破点,帮助农民工及早获取报酬。
二是突出司法调解,充分发挥法官能动性,加大调解、和解率在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比重。今年3月,该院法官经过多方协调,加强执行力度,促成了郑春堂等36位农民工与被申请执行人的和解,最终使36位农民工拿到了工资。该案在处理过程中以调为主,最大限度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快速裁决机制,凡当事人所持证据充分、所诉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给予当即立案。庭审中,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简化举证质证程序,实现一次开庭审结,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加大对农民工案件财产保全力度,确保农民工诉讼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