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鹤山区法院立案庭主动下沉司法服务,通过“巡回法庭+先行调解”模式,将法庭“搬”到“田间村头”,将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成功化解涉四十余户村民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
2006年,鹤壁某煤业有限公司与姬家山乡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占地协议,其中涉及部分村民的承包土地,该公司承诺每年支付土地占用费。后因该公司停产,尚拖欠2023、2024年两年的土地占用费未付,姬家山乡某村四十余户村民多次到乡政府、村委要求解决,经多次协商无果,村民到法院要求立案。
受理案件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勇军积极与当事人、乡政府和村委会联系沟通,向其充分说明调解的优势和流程,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考虑到占地款关系村民切身权益,广大村民高度关注,且案件涉及人数多、矛盾易激化,为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更好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张勇军庭长决定在村委会开展巡回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并就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释明,在经过多次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沟通,通过法官、人民调解员与村干部两天的耐心调解,被告某煤业有限公司同意支付欠付的地占款,并与村民签署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深耕先行调解沃土,再谱司法为民新章。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优势,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于庭前,止步于基层,以更优质的解纷模式、更贴心的司法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