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网店中的商品货不对板,消费者在进行维权的同时,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是否也可以主张权利呢?2025年2月28日,山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因货不对板商品引发的商标侵权案件。
魏某某经营着一家网店,因为看中某品牌的防晒衣销量不错,于是决定在网店售卖该品牌商品,并在商品链接及展示图、详情介绍中均使用与正品商品介绍图片及信息一致的宣传材料,但考虑到品牌防晒衣太贵,不赚钱,于是发货时发的是与该品牌衣服版型近似的防晒衣。谁知竟然被该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了,魏某某认为衣服货不对板,衣服并非是该品牌商品,没有侵犯该商标权利人利益,不构成侵权。
那么货不对板商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本案中,魏某某以案涉品牌注册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进行引流,并在商品展示图、商品链接、商品详情介绍中均使用了案涉注册商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魏某某的行为系将涉案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宣传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魏某某用涉案注册商标来宣传、引流其货不对板的商品,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同时亦构成商标侵权。在了解到法律规定后,在法院组织调解下,魏某某与涉案商标权利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魏某某赔偿了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
法官提醒
一个知名商标的培育和推广需要付出大量的财力、物力,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尽量在有资质的官方网站上购买。网店经营者要注重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能贪图一时的利益,侵犯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忘记了诚信经营为本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