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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对涉农民工案件加大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0-03-22 08:04:59


    淇滨区 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以来,不仅注重案件的审理,更强调案件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农民工是介于农民和工人之间的一个社会特殊群体,作为城乡二元格局与传统户籍制度结合的产物,他们既非纯正的农民又非真正意义上的工人,对农民工这个庞大群体权益法律保障的缺失,会不断加剧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该院从大局出发,要求全院干警提高认识,努力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提高素质规范执行。加强学习,注意总结涉农民工案件特点,把握好农民工案件的处理,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执行水平,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每一起农民工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

    三是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强化立案前执行和解和执行准备工作,提高效率,降低平均执行天数;实行类型化案件集中执行,充分发挥执行员工作专长,提高案件质量;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的罚款力度和刑事惩罚力度。

    四是推行执行联动震慑机制。受理执行立案后,迅速将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通过网络、文书或者软件等形式向参与联动的各单位进行通报,并同时向联动单位送达协助执行的相关法律文书,启动联动机制,联动单位在收到法院协助的法律文书后,根据协助执行的内容,依法履行各自职责。

    五是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内部监督方面,以严格贯彻执行省高院“十条禁令”为着力点,通过完善规章制度、签定承诺书等措施,打牢筑好廉政防线。外部监督方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执行案件裁决、观摩集中执行行动,主动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重大疑难的涉农民工案件执行情况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通过加强新闻宣传,在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涉农民工案件执行工作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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