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合并审结一起农民工集体追索劳动报酬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麦收后,浚县王庄乡东沙地村李兰风等12人(其中年龄最长者李兰风67岁,年龄最小者宋瑞瑞17岁)经人介绍到刘某承包的淇滨区红星学校的工地上打工。工程完工后,刘某仅仅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仍欠李兰风等12人工资10000元一直未付。李兰风等人多次催要,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3月10日,李兰风等人把承包人刘某与淇滨区红星学校起诉到我院,要求二被告共同给付拖欠的工资款10000元。
起诉后,民一庭法官为李兰风等人立即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及时向二被告送达了应诉手续。经庭前了解,刘某认为自己与红星学校的账未结清,不同意支付李兰风等人工资款;红星学校却称自己不但工程款早已结清,而且还多给付了刘某1500元工钱。鉴于二被告之间分歧意见较大,承办法官随即通知二被告于3月12日上午到法院说明情况。经二被告当庭质证,刘某最终承认工程款已结清,又称自己现在没钱,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待筹到钱后才能给付李兰风等人工资款。承办法官首先对刘某的消极态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继而循循善诱,让其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的艰辛与不易。经耐心细致地做刘某的思想工作,讲政策法律,讲伦理人情,刘某也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最终同意本月3月24日前一次性给付李兰风等人工资款10000元。为督促刘某及时履行承诺,承办法官主动提出如果逾期给付,则要支付违约金5000元的提议,刘某表示同意。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李兰风等人自愿放弃对红星学校的诉请。
至此,一条长达3年的讨薪路,在民一庭法官3天倾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