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法院促成一起劳动争议和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王某通过他人介绍于2023年4月从事市场运营有关业务,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王某通过线上平台与第三方签订个人承揽协议,之后由该第三方按月向王某发放当月工资总额的80%。2024年8月,王某不再继续上述有关业务,其向该公司索要剩余20%工资,该公司以其将市场运营业务对外承包,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王某遂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剩余工资。经审理,劳动仲裁部门以王某提交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仲裁请求。王某不服,向淇滨区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主动查找双方纠纷成因,识别当事人真实诉求。庭审中,通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调查、辩论环节,案件真实法律关系被逐层拨开。庭审结束后,法官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阐明利害关系,并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提出和解方案,最终在被告协助下第三方向当事人支付了剩余款项,原告当场撤回起诉。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主动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向当事人释法析理,促成和解,不仅有助于争议解决,避免程序空转,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