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无小事,“小标的”也是“大民生”。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将一面写有“一心一意为人民,尽心竭力办实事”的锦旗赠予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执行干警的秉公执法、措施有力。
关于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法院判令被告陈某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因被告陈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某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并长期规避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通过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积极采取有效执行措施,最终将被执行人陈某拘传到法院。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之下,被执行人陈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进行对话沟通,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持续加强对执行干警队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全体执行干警的业务水平,坚定不移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