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9日至12月26日,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对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2024年2月22日,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
市法院党组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做到了巡视整改与工作推进“两不误,双促进”。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整改自觉。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市法院党组第一时间逐条逐项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5月10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思想认识再深化、反馈问题再认领、整改措施再精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形成党组领导、专班负责、分工协作、定期调度、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巡视整改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健全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成效。将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度剖析,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整改工作闭环,确保一件件落实、一条条兑现、一项项见效。
二、细化量化举措,确保整改实效
1.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批示指示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将政治轮训相关制度文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中心组成员全面学习、熟练掌握政治轮训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二是坚持做好常态化学习,每年初制定政治轮训计划,科学设置轮训课程,每三年为一个轮训周期,做到全员全覆盖。三是今年以来,共举办两期政治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核心课程,通过专家讲座、案例教学、现场教学、集中研讨等形式,实现正式干警全员参训。同时,将新晋升人员、新入额法官、新招录人员纳入本年度政治轮训。四是市法院党组书记及市委党校专家进行辅导授课,组织干警收听收看“党旗耀鹤城”红色大讲堂、“人民法院大讲堂”专题辅导,进一步强化干警理论武装。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切实增强抓好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建立每半年党组专题研究一次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机制,持续跟踪问效,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专题学习了中央《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实施细则、市“1+4+9”制度体系等内容,并组织各支部进行集中学习。四是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接收县区法院重大事项专报、本院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向市委和省法院请示报告,均做到及时、规范报告。
3.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将顽瘴痼疾整治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清单,院党组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并从谈话内容、谈话记录等方面予以规范。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各县区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三是班子成员每季度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协同推进管党治警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把落实上级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关任务的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内容,重点对庭审、安检、信访、诉讼服务窗口等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
4.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制度落实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化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通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在立案环节实行问题线索移送提醒黄标签制度,对案件当事人是否为党员和公职人员全程关注。二是建立每季度院党组专题研究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情况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三个规定”的填报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提醒,并及时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上报市委政法委。三是常态化抓好办公用房动态核查,严格落实主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对办公场所的管理使用责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规范办公用房承诺书》,坚决防止反弹。
5.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经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法院请示报告,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审判辅助用房的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分别于4月、7月办理完成。二是修订完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三是每月月初到电业局、水厂查询用电用水费用支出情况,合理预估预付相关费用。四是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经与劳务公司协商,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人员福利发放。
6.顽瘴痼疾整治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监管力度。实行日监测、周研判收案情况和每月通报立案偏离度制度;修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细则》,要求全市法院实行机动化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建立立案偏离度负向预警通报机制,加强日常立案监督;建立不立案投诉通报机制,督促各县区法院及时核查处理。二是院党组定期专题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增配执行力量,提升工作质效。同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与市公安局共同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对县区法院终本终结案件院长审批、提级备案、每周评查制度,切实推进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三是印发《关于加强院庭长办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案件一律由各院院庭长承办,逐月通报全市法院院领导办理案件情况;常态化开展审判质量指标监测,逐月印发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
7.优化执法司法服务有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将信访工作纳入党组会常态化研究事项,党组书记示范引领,带头接访下访。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建立接访替换岗审批制度,规范领导接访。三是严格落实首问接访制,按照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按程序录入信访管理系统进行流转。四是发布2024年《司法爱民十项承诺事项》,完善便民服务举措,指导群众网上立案,规范12368热线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五是院党组就法律服务专员走访企业奖惩机制、工作安排等进行专题研究。实行每月提醒督促走访工作制度,将走访情况纳入每月营商环境通报,并坚持“全程调解、优先调解”等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涉企案件调解工作。六是研究印发《开展重复访专项清理暨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方案》,严格落实“四定四包”责任,切实推进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七是落实重大事项专报制度。对于涉及政府部门的案件,提前和政府部门沟通,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依法合理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8.纠治作风顽疾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经技术改造,运用无感考勤系统,实行全员考勤,并严格落实。二是严把公文质量和发文数量关。办公室对院头文件、内部通报等各类公文严格审核把关,机关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提升。三是落实精文简会要求。每月统计发文数量和办会情况向市减负办报送台账,主动将工作纳入上级监管。四是研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见>的责任清单》,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监督。
9.领导班子建设不够过硬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形式,开展以案促改。二是将廉政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传达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0.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印发《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4年-2026年)》,逐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二是按照坚持标准、人岗相适原则,加大选配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三是按照人岗相适、以量配备原则,对聘用人员进行定责定岗定位。四是严格按照省法院《关于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中“控总量、减存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1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鹤壁市县区法院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绩效考核办法中法官助理综合事务占比提高为工作业绩总成绩的40%,激发法官助理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将绩效考核结果和排查顽瘴痼疾情况作为干警晋升职级和职务调整的资格条件,纳入工作方案。三是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上开设《学习英模进行时》和《榜样·力量》专栏,对上级法院选树的英模事迹和身边的英模干警进行宣传推广。
12.理论武装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分板块完成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系统学习。二是制定党课宣讲方案,各党组成员在分管部门或所联系的基层法院进行宣讲。在本年度第二期政治轮训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核心课程,引导干警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三是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制定党支部工作指引,压紧压实“三级四岗”工作责任;根据案件情况,指导业务庭室成立大要案临时党支部,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围绕最高法院审判管理指标体系,健全完善“促公正、提效率、重效果”的考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办案效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1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完善“三零”创建制度体系,切实找准“三零”创建与司法工作的结合点,提升法院平安建设水平。二是加强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三是研究出台《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以通报、实地督导等形式推进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四是积极推动“法院+”调解模式高效运转。邀请总对总机构、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形成矛盾化解合力,从诉讼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开展调解员培训、业务指导及为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六是严格落实破产前听证制度。对复杂疑难案件,提前研判,依法保障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
14.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在重要节假日前,召开专题节日廉政会议,并向全体干警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二是加强审务管理,明确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对审判指标的监测,定期通报。
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长抓不懈,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压实“一个责任”。坚定扛起整改责任,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从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政治纪律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真负责、真反思、真整改的思想行动自觉。强化“两种监督”。充分运用院机关督察室常态督察及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监察两种监督,既紧盯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又着力发现和纠治新的问题,确保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一贯到底、层层到位。狠抓“三个环节”。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提升,确保“不反弹”“不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及时调度、跟踪督导,确保一个不落、清仓见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阶段性目标,持续扎实推进。搞好“四项结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与推进中心工作、与规范权力运行、与强化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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