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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五项措施规范警车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03-18 08:15:07


    近日,浚县法院为强化内部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响应“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警车使用管理工作。

    一、强化领导,签订责任书。省高级法院出台《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后,我院党组及时召开严格警车使用管理动员会,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建福为组长的警车管理领导小组。会上,唐院长与党组成员、各庭室庭长逐一签订2010年警车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相关人员在警车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我院充分利用春节刚过的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尤其是驾驶人员认真学习《省高院关于<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文明行车四个六规定》。同时,我院还专门出题着重对这两个规定进行考试,切实增强干警交通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三、倡议文明行车,增强安全意识。结合此次活动,行政科向全体干警印发了“文明行车我先行”的倡议书,积极提倡“开文明车,礼让行人;走文明路,遵守法规;做文明人,从我做起”,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查,接受各界监督。行政科将会同纪检、监察、法警大队不定期对警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干警安全文明行车。同时,我院还专门对警车的使用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学习制度。每个月组织驾驶人员定期学习一次,集中学习上级关于加强车辆管理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二是建立警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维修、燃油、入库登记制度,使警车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三是建立车辆检查制度。每月定期检查警车的行驶状况、遵规守纪情况以及警车整洁情况,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保证警车安全行驶。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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