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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评议】把考场设到协同执行现场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法官履职评议方式

  发布时间:2024-10-25 16:00:04






    近日,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在法官履职评议工作中,创新工作模式,采取专家评审小组现场见证执行的方式,对执行法官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既抓住了执行法官评议的特点,又助推了案件执行。

    鹤壁某学校与鹤壁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淇滨区法院审理,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某公司返还某学校案涉房屋及土地,并支付租金损失。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某学校向淇滨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了解到案涉房屋及土地已被某公司转租给另外三十余家公司,执行难度较大,且案涉土地涉及鹤壁市重点项目建设。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鹤壁中院作出协同执行决定,由两级法院共同执行该案,并迅速对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10月24日,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将陈某从看守所带至执行现场,在专家评审小组的见证下,逐一核对需要腾退的厂房、校舍、宿舍、果园等财产。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陈某表示愿意改正错误,积极主动协调各承租人分期分批腾退房屋。

    通过此次现场见证执行,专家评审小组亲眼目睹了执行法官规范文明的执行工作,更加细致深入地了解了执行法官工作的内容和难度,这既是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又是专家评审小组对法官履职的一次现场评议,同时也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

    下一步,鹤壁中院将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鹤壁实践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李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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