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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打”善执 两起交通事故案件同日执结

  发布时间:2024-09-13 17:32:43






    民生案件无小事,尤其是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类案件,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帮助申请执行人兑现胜诉权益,拿到治病救命钱,成为考验执行干警的一大难题。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坚持敢“打”善执执行理念,巧用心思成功化解两起交通事故类执行案件,受到申请执行人的一致好评。

    善执,则执有力

    2023年7月,申请人乔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被执行人丁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人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乔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丁某负次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乔某向淇滨区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丁某需赔偿乔某各项损失合计6万余元。由于判决生效后丁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乔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集中查控程序未发现被执行人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困境。9月12日早,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依法将被执行人丁某拘传至法院,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解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眼看丁某依然无动于衷,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面向丁某宣读执行了决定书。

    眼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要面临15天的司法拘留,丁某一时慌了神,遂主动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但自己现在能力有限,能否与申请人商量减免部分赔偿款。经过执行干警与申请人乔某的积极沟通,乔某同意放弃部分赔偿,丁某当场向乔某转账3.1万元,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善行,则行有度

    2023年4月,周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张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与周某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造成张某十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判决周某支付张某5万余元赔偿金。判决生效后,周某未积极主动履行,张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在各类执行文书成功送达后周某并未积极主动配合执行。9月12日,执行干警依法将周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周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想积极赔偿,而是现在经济条件有限,一次性拿不出来那么多钱,希望能够分期履行支付赔偿款。执行干警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经过与申请人张某的积极协商,张某同意周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赔偿义务。当日,周某将第一笔赔偿款1.5万元支付给张某,双方就剩余部分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交通事故案件得以圆满了结。

    执行工作中,执则彰显力度,行则体现温度。近年来,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坚持“敢打”与“善执”的有效融合,面临不同的执行难题,灵活采取适当的执行举措,确保公正司法的力度与温度能够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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