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鹤壁中院办公室专门邀请鹤壁军分区、武警鹤壁支队、武警鹤壁消防支队、各县区法院刑庭庭长和市法院刑一庭、刑二庭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若干问题的解释》展开座谈。
为有效打击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犯罪活动,鹤壁中院专门召开了这次座谈会,广泛征求军队、武警部队代表和审判一线法官的意见和建议。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审理该类案件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