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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开展廉政教育解决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08-11-24 11:31:54


    为加强队伍建设,鹤山区人民法院从今年11月份起到年底,重点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确保活动效果。

    该院此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省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关于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司法礼仪规范(试行)》、和“五条禁令”等内容,要求每一个过程法院干警都要撰写心得体会,法院政治部负责考核。第二阶段认真查摆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院不但通过自查的方式查找存在的不足,还通过与新一届廉政监督员座谈来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11月21日,该院专门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鹤煤三矿纪委书记杨元林、鹤煤职工二院院长王冠民、希迈振动机械公司总经理李湘林等与会代表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宝贵建议。第三阶段是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该院通过开展廉政作风教育活动,重点解决如下七个方面的问题:1、解决以权谋私、司法不廉的作风问题,增强秉公用权的意识,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2、解决官僚衙门的作风问题,消除特权思想,贯彻司法为民的意识,树立亲民、爱民的形象;3、解决自由散漫的作风问题,增强责任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令行禁止的形象;4、解决简单粗暴的作风问题,杜绝对当事人“冷、横、硬、推、拖”现象,增强谦虚自律的意识,树立文明司法的形象;5、解决消极不为的作风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效率作为意识,树立勤勉敬业的形象;6、解决贪图享乐的作风问题,增强无私奉献的意识,树立艰苦奋斗的形象;7、解决人情关系重于国法的作风问题,增强中立平等的意识,树立公正司法的形象。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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