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鹤壁中院审监庭与鹤壁市检察院驻市监狱检察室、河南省鹤壁监狱刑罚执行科就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相关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相关庭、科室负责人及干警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202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5号),就相关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如何准确把握个案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减刑从宽从严幅度、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假释条件等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进一步探讨了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证明责任及查证罪犯财产情况的可行性举措。通过学习交流,各方就统一法律适用、提请减刑幅度把握等相关问题达成共识,为今后减刑、假释案件的高质量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