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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拖欠货款未偿还 倾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3 17:40:44


    近日,在淇滨区法院的调解下,一起拖欠货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2014年,被告路某向原告许某购买外墙漆,拖欠货款2万元余元,原告许某多次向被告路某催要货款均无果,无奈之下,原告许某将被告路某诉至法院。

    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收案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较小,但被告路某拖欠货款至今,为此,法官与被告路某取得联系,并多次与其电话联系,向其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被告路某表示对所欠货款的事实无异议,但因自己资金紧张,所以一直迟迟未支付。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被告路某与原告许某当场签下调解协议,并承诺在2024年6月底之前偿还完毕货款,纠纷就此了结。

    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坚持做好调解工作,着力减轻当事人诉累,继续做优多元解纷,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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