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家住鹿楼乡故县村的唐某从山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了8000元执行款。至此,这起历时6年的讨薪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还要从2004年说起,唐某因包工头欠其工资来到法院起诉,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包工头支付其工资11000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包工头以种种借口拖延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经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查明被执行人因欠多处款项,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履行了3000元债务后,仍然拒绝履行剩余款项。因已对被执行人穷尽了执行手段,案件的办理处于停滞状态。而唐某因对法院工作不理解,总认为法庭执行不力,就常年四处上访讨要说法。2010年3月1日省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以来,我院执行干警拿出敢啃硬骨头的精神,从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入手,加大执行力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与村委会、银行等部门联系,终于了解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将款项执行到位,圆满解决了这起历时6年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