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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淇县法院:不辞辛苦跑千里 化解纠纷现真情

  发布时间:2024-04-25 10:55:49


    近日,淇县法院西岗法庭联合淇县信访局、淇县交通局成功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4年,被告张某某在鹤辉高速某段承包了隧道工程。在隧道工程施工期间,被告王某为被告张某某工地的现场负责人。2014年2月至2016年6月,被告张某某租赁原告李某的挖掘机进行施工。经2014年9月4日、2015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6日与现场负责人被告王某结算,租赁费分别为73000元、77000元、32800元,二被告共计支付了60000元,尚欠122800元。后经原告李某多次催要,二被告相互推诿原告李某至今。无奈李某诉至法院。

    西岗法庭在接收该案件后,考虑到二被告都联系不上,并且原告因长期得不到租金费用,多次信访,于是,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王宏春、承办法官段绍光邀请交通局工作人员及信访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办理该案。因被告住址在四川,办案团队在穷尽一切送达手段后依旧无法联系到被告,三方工作人员经研究讨论,决定去四川寻找二被告。随后,三方的工作人员不辞千里跑到四川寻找被告,几经周折,多方打听,在四川某县城在找到被告,向二被告告知了原告李某诉讼请求后,二被告委托一名代理人参与该案件的审理过程,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手续以后该案件进行了庭审,庭审中,双方依然坚持各自说辞,但均表示有协调余地。庭审后,本着实质化解纠纷的初衷,承办法官以电话的形式多次与二被告进行调解。电话沟通中,承办法官针对争议事项耐心向二被告进行讲解,多角度分析该案件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于二被告远在四川,在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网上调解,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当场履行完毕。

    至此,这起跨越千里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化解,该案的成功调解,系淇县法院聚焦能动司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1+4+7”多元化解纷机制,变被动审理为主动治理,努力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以法治方式助力推进县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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