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稳步开展,4月17日上午,鹤壁中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及人民法庭观摩部署推进会。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化冰,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法院副院长、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和人民法庭观摩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人,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时间节点。同时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苗青副院长指出,一是双线推进,各县区法院重视创建活动,中院各部门在条线上对人民法庭工作安排部署,督导督办;二是加强学习,全面领会“枫桥经验”相关文件精神,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色;三是培优争先,争取在全国、全省创建活动中取得成绩;四是积极联动,与基层政法单位联手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做到事半功倍。
周化冰副院长强调了创建工作和法庭观摩活动的重要性,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指导人民法庭发布典型案例,落实以案释法;三是坚持立足基层,坚持调解优先,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四是加强条线指导,相关部门关注人民法庭在本条线的重点工作,提高人民法庭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