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审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至2017年,被告王某甲委托原告王某乙,在某市中心医院某疾控中心提供电气施工劳务活动。当时,被告称资金紧张,与原告口头约定2020年1月支付劳务费。可是直到2024年3月,原告多次请求被告支付劳务费,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直接不予回应,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无奈,2024年3月2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起初,法院工作人员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尝试联系被告,均未成功。随后工作人员到被告住址地也未成功找到被告。后通过移动公司协查得到被告名下电话号码,通过多次拨打,终成功联系到被告。2024年3月14日,被告按时到庭参加庭审。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山城区法院在审理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运用多元方式多部门力量调解纠纷,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坚持调解优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获得了外地的原告对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