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民商事案件

【聚焦“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欠薪无小事 调解排民忧

  发布时间:2024-03-07 16:54:59


    3月6日,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成功调解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妥善高效解决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鹤壁市某电力公司与王某承包扶沟县某升压站的建设。张某在该工地从事管理工作。经张某介绍,洪某、陈某、丁某到该工地从事劳务工作。后经原告洪某、陈某、丁某与王某结算,王某尚欠洪某劳务款32000元、欠原告陈某7150元、欠原告丁某4050元,被告王某向三人分别出具欠据。后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三原告无奈之下分别将鹤壁市某电力公司、王某、张某诉至法院。

    钜桥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了三原告的诉求,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三被告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兼顾情理和法理,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被告释法明理,并向被告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在与各方当事人细心沟通交流后,最终三原告同意撤回对鹤壁市某电力公司、张某的起诉,并与王某达成调解意见,约定履行期限按时付款,三个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束。

    劳务纠纷关乎劳动者切身权益。淇滨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处理劳务纠纷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