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审结一起劳动报酬案,经法官不懈努力,农民工史贵全终于得到了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款。
2008年10月份,农民工史贵全在被告张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工程完工后,史贵全却没有得到辛辛苦苦挣得的血汗钱,只得到了被告出具的一张欠条。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史贵全多次找被告张某要钱,均没有得到偿还。救助无门的史贵全春节前多次到善堂镇政府反映其被拖欠工资的情况,负责接待他的镇领导告诉他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史贵全到善堂法庭提起诉讼后,庭长苏建新随即为他办理了立案手续。在向被告送达诉状时,被告不在家,只找到了被告的一个手机号码。在这种情况下,苏建新便通过电话做被告的工作。向他耐心讲解《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希望他能主动履行义务。被告一开始以没有钱为由不愿随时承担付款义务。
在约被告见面被拒绝的情况下,苏建新没有放弃,多次通过与被告电话联系做工作,最终使被告同意分两次给付原告工资款,但却没有说出具体的还款时间。
3月1日,省法院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电视电话会议后,苏建新又给被告打电话,向其讲明了当前的形势,催促其迅速履行义务。法官的多次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成效,被告在3月3日主动将所欠原告的工资款6000元支付给了原告。
该案从立案到原告得到工资款仅用了10天时间,原告史贵全到法庭申请撤诉时,握着庭长苏建新的手激动地说:“是你们法官帮追回了工资款,使我有了为小麦施肥的款,感谢法院、感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