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鹤壁市山城区法院重拳出击,快速执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2名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的血汗钱,在全法院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中打响了第一枪。
2008年,安阳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包该公司工程的索浩河因工程款纠纷,一直拖欠贾清林、贾长林、郭文希、郭守波等12名农民工的工资未予支付。后12人经多次向安阳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索浩河讨要,但都被其以种种借口进行推脱,拒不支付。为此,贾清林、贾长林、郭文希、郭守波等12名农民工向鹤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安阳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资5765元,索浩河支付工资3936元。鹤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后,对12名农民工的申请予以全部支持,并于2009年1月份下达仲裁裁决书。然而,安阳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索浩河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并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贾清林、贾长林、郭文希、郭守波等12名农民工无奈之下,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在接到12名农民工的申请后,马上制定了执行方案,一方面派出执行经验丰富的执行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详细周密调查,两名执行员连续三天辗转鹤壁、安阳和林州等地,迅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另一方面,执行员全力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思想攻势”,将全省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的大背景以及相关政策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宣讲,并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明确告知了被执行人,使其内心深处感到了无形的压力。最终,在强大的攻势下,两个被执行人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执行人员经过努力促使两个被执行人与12名农民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将所欠工资款全部自动履行完毕。随后,12名农民工为表示对执行人员的感谢,特地送来了一面题为“执法为民”的锦旗。